2008年秋季福建省中级、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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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http://www.fjkl.gov.cn 2008-9-2 08:54:54 |
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,现将2008年秋季我省中级、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公告如下: 一、书记员职位 1、年龄条件:30周岁以下。 2、学历专业条件: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法学类专业。 3、身体条件: 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。 二、司法警察职位 1、年龄条件:28周岁以下。 2、学历专业条件: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,公安警察类有关专业,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法学类专业。 3、身体条件: (1)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,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; (2)双裸视力不低于5.0; (3)其余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; (4)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。 4、因工作岗位需要,一般招收男性。 三、行政后勤职位 (一)年龄条件:35周岁以下。 (二)学历专业条件: 1、文秘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法学类或汉语言与文秘类、哲学、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、行政管理类有关专业。 2、新闻宣传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。 3、计算机职位: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有关专业。 4、统计职位: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统计类专业。 5、财务职位: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会计类专业。 6、档案管理职位: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图书与档案学类专业。 (三)身体条件: 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。
二○○八年八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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